土家族过年习俗(选择题)

2024-12-13 03:13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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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土家族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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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时期与其他兄弟民族的交往,生活习俗、文化等互相影响、吸收,现已通用汉语和汉文。生活习俗与其他民族大同小异,现保留的独特部分极少。

居住 土家族采取倚山建房,一般为吊脚楼,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建房要求背有靠山,面有向山。一般是四列三间,居中的一间要设祖先神位。正侧左右两房住人,多为两小间,叫住“小二间”。小二间前设火铺,火铺中间置火炕,火炕用于取暖的煮饭,火炕上放着铁制三角架。火炕上空吊有炕架,用以烘炕物品。特别是春节之前,用以烘炕腊肉和香肠等物。

婚姻 土家族的婚姻有姑表开亲之俗。一般姑家之女嫁舅家之子,称为“骨种”,“接亲路”,视为亲上加亲。土家族的婚礼,要送三道人情。姑娘出嫁前要练《哭嫁歌》。要哭众亲友,还要提前1~2天不饮食,叫做“不吃茶饭”。姑娘婚后生了孩子,男方要到女家报喜。由女婿提壶酒,送到女家放在堂屋的香龛上,壶嘴朝外,表示生男孩;壶嘴朝内,表示生女孩。后由女家亲戚送粮食、鸡、肉、蛋到男家吃“月米酒”,男家也要反送礼物。

服饰 土家族男女大多喜穿大衣袖、大裤脚,在裤脚上刺绣花、鸟一类,裤子要接腰,男女头上喜包白帕子,脚上穿白底布鞋,大方美观。妇女头缀银饰,胸前配有银刀、响铃、牙签等。男女小孩帽上有各种各样的头饰,帽后配有银饰响铃,叮当作响。

丧葬 土家族的丧葬,老人去世,大都要举行隆重的葬礼。要请土老师主持选择安葬日期和墓地以及座山、向山。发丧时,路上要丢“引路纸钱”,坟内禁放有铁的东西。因此,要自己的亲人挖井,待死者埋葬以后,才能离开。埋葬的过程中,要请土老师开棺、清棺、“抛米”。抛米时,亲人在棺前跪地用背后衣服接米,有的当场将米嚼细吞下,也有的将米带回煮食,表示后代要团结和睦,衣食不愁,继承老人的遗风。

节日 土家族有过“赶年”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二十九日过年,现土家族聚居的部分村寨,一直保留了这一习俗。“四月八”是土家族送毛虫的节日,要自念谚语,祈望庄稼免遭虫害,五谷丰登。

信仰 土家族崇拜祖先,认为祖先是最大的神,处处保佑子孙。普遍信奉“土王”,传说“土王”是土家族的祖先,每逢节日都要烧化钱纸,祭祀祖先和“土王”。土家族还信奉土地神,过年期间,凡是走亲访友经过土地庙时,都要烧香化纸,也还在不少土家族供奉“三王庙”的,庙内供有冉、杨、田三神位,祈祷三王神保佑人口平安、六畜兴旺。

背景:湘、鄂、川、黔边界上家族的一些地方,每年要过三次年: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过赶年”;农历六月二十五过“六月年”;十月初一过“十月年”。

汉族以及一些有关民族过大年(简称“过年”,即春节)都在腊月三十(或二十九)。土家族人提前一天赶着过年,故称“过赶年”。土家族人为什么要过赶年呢?在湘、鄂、川、黔边界民间流行着四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说为了抵御外国的侵略。传说明嘉靖年间倭寇(日本)入侵中国,永顺土司工彭翼南奉命出征,他率领士兵三千,提前一日过了年奔赴前线,大败倭寇,立了“东南战功第一”。为了纪念这次征战胜利,同时,也为表达广大民众对抗倭将士的深切怀念,永顺县土家族人就定在腊月二十九(或二十八)过年,这种“过赶年”的习俗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的历史。另一种说法是,为了打败异族的骚扰。缘于民族战争频繁,土家族民众常常不能安全过年。于是,本民族头领便施巧计,出奇制胜。头领让民众提前一天过年,尔后,率领将士猝然出击,敌人过年大吃酒肉,毫无戒备,被土家族人打得落花流水,仓皇撤离。还有一种说法,土家族人祖先贫困,给财主当长工,穷得无法过年,不能合家团圆,只好提前一天“团年”。另外也有说,四川西阳、秀山一带的士家族人分别在农历三月三、四月十七过年,是因为明代万历年间土家族人奉命出征,班师回朝的日期不一致,所以过年的时间也就不一样。

从以上四种不同的说法(传说)中,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的东西,那就是:不论是外国的侵略、异族的骚扰或者地主的盘剥、掠夺,土家族人从来就是英勇无畏,同仇敌汽,并且足智多谋,以奇制胜,这是一个英勇的民族,豪爽的民族。

“过赶年”的晚上,寨上烧起冲天大火,调年旗高高飘扬,男男女女围着旺火跳摆手舞,唱调年歌,舞“毛古斯”。这种“过赶年”的爽快朴野、红火亢奋,别有一番情调。

土家族人豪爽、痛快的民族气质的形成与发展,与其历史进程中曾经饱经患难、备受欺压,几度被迫举族(氏族或部族)迁徒却能泰然处之的史实分不开。因而,同其先辈楚民族(或巴人,“南蛮”)一样,养成了念祖、怀旧、齐心、尚武的强烈民族精神,这在上家族过“六月年”和“十月年”的风俗与传说里鲜明地体现出来。

民间传说中说,古代土家族人原住江西一带,因不堪忍受官府、财主的掠夺、欺压,避免被斩尽杀绝的灾难,他们约定在农历四月初八开始准备,然后悄然离开,经过洞庭湖,溯沉江而上,到达武海派点心合时令陵山区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这里有大树可盖吊脚楼,有清泉可酝“苞谷烧”(家制白酒),能够安居乐业,值得欢庆一番。于是,新落居的土家族民众就决定先过一次年:宰牛,祀神,“摆手”,唱歌。这一天是农历六月二十五,就叫“六月年”。

经过几个月的辛勤劳作,新垦的土地肥沃,五谷颗粒粗壮,六畜见风长膘,土家族人迎来了新的家园的第一个丰收的秋天。这样,他们又在农历十月初一再过一个“十月年”(这也与他们的祖先——楚人以十月为岁首的“十月年”自然有关)。家家蒸“苞谷烧”,寨寨杀大肥猪,人们纷纷串寨,登门拜年,相互表达美好的祝愿。

在我国湘西、鄂西一带富饶美丽的土地上,自古以来居住着一个勤劳勇敢的兄弟民族,这就是土家族。

土家族约有五百七十万人(一九九零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龙山、保靖、古丈等县为主要聚居区,其余分布在湖北省恩施地区来凤、利川、鹤峰、咸丰、宣恩等县和四川石柱黔江、彭水等土家自治县。

土家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接近彝语支。没有本民族文字,长期以来使用汉文。绝大多数土家人都通用汉语,部分人兼通苗语,仅永顺、龙山一些偏僻地区,只会讲土家话。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称汉族为“客家”。二千年以前,他们定居于今天的湘西、鄂西一带,那时与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侮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关于土家族的族源说法不一,一说是古代巴人的后裔;一说是古代由贵州迁入湘西的乌蛮的一部;一说是唐末至五代的初年(一九一零年前后),由彭咸率领的从江西迁居湘西的百艺工匠的后裔。这些说法,都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可以断定。即大约自五代以后,湘鄂西地区土家族这一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开始逐渐形成为单一民族。

土家族所居住的湘鄂西区丘陵地带,海拔多在四百至一千五百米之间,境内山岭重迭,岗峦密布,武陵山脉横贯期间,酉水、澧水、清江纵横交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发展农、林、牧、副、渔业的良好条件。山区森林密布,梯田满岗,种植水稻、玉米、薯类、麦类等;经济作物有甜菜、苎麻、棉花、油桐、油茶、茶叶等,其中油桐、油茶是土家族地区多种经营中的主要项目,在土家族人民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经济林木有松、杉、楠、柏等。此外,贵重的药材、水产与地下矿藏也很丰富,特产娃娃鱼是闻名中外的珍贵动物。

土家族民俗

跳丧舞

土家族跳丧舞又叫绕棺、打绕棺、丧鼓舞,是巴人在两千年前传承下来的民间歌舞。老人逝世,停灵枢于堂前数日,亲属邻里前往吊唁。入夜,“打鼓踏歌”,通宵达旦,以增热烈气氛,谓为亡人人解寂,慰新属节哀。土家人热爱跳丧舞,“听到鼓声响,脚板就发痒”。跳丧舞的特点基本与土家族摆手舞相似,手脚同边,舞净豪放,动作平委、舒缓们着节奏强烈的打示波器乐,舞者边跳边唱,唱腔多用假嗓,近似喊歌。适合男女老幼齐跳,舞蹈词汇健康,一般以歌颂死者生平事迹、歌唱抚育以及生产劳动方面的内容为主。土家跳丧舞集歌、舞、吹、打于一体,是一种综合的民间艺术,跳丧舞本质上是一种民间祭祀活动,表现了土家人对祖抚的崇拜。 2、板凳龙

是土家族以板凳作“龙灯”的舞蹈形成。两人、三人均可,两人舞是一前一后,三人舞是前二后一。舞蹈动作有“河鹰展翅”、“雪花盖顶”、“黄龙缠腰”、“猛虎下山”等。活动时间多在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喜庆节日亦有之。

灯戏

灯戏是流行武陵山区民间的地方戏种。其特点有四:一是服装简单,一件官衣、一顶纱帽、三副口条、一把剑足矣;二是人物少、生、旦、丑三行,出台常为一男一女,最多不超过4人;三是器乐不多,文场只需1人用“大筒子”伴奏,武场增加鼓、锣……,四是不择演出场所,院坝、广场皆可。灯戏因演出意义不同而名称各异新春宵,欢度佳节,称“贺新灯”,清明祭祀,称“清明灯”,寿诞祝寿,称“寿灯”,男婚女嫁、抱子添孙,称“公灯”。灯戏剧目肯60多个。

女儿会

女儿会原是土家族(苗族也有)青年谈情说爱的传统习俗节日,农历五月实三、七月十二举行,男女青年穿戴一新,前往赶会。旧时,女孩平素不得出门,唯这天去集于会,故称“女儿会”。欲择夫婿的女孩儿,着衣多层,内长外短,以让所有好衣裳都能被人看到。赶会时,稍带一些土产山货,佯装赶集售物。欲觅对象的男子则身背空背篓,佯装购物,相中那位姑娘,便近前“购物”。在一场风趣的“计价还价”中各显聪明才智,进行互相了解。如物价看涨,表明姑娘不答应,不伙子应知趣走开,否则便会挨骂。反之,即表示姑娘默许,双方退出闹市,找一僻静处自订终生大事。

薅草锣鼓

土家人谓水稻中耕为薅秧,玉米中耕为薅草。此两项农事,均值盛夏时节,难免疲劳困倦,为振作精神,调节心身,即伴以锣鼓助兴,故谓薅草罗鼓。薅草锣鼓一般是一锣一鼓,自敲自唱,唱词多为祝愿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一类,也有说唱历史故事的,此外,说唱人还时常即兴发挥,开玩笑逗趣,起鼓劲加油的作用。 6、注米年肉

土家族人为祝愿年吉庆有余:有米有肉,特以上好腊肉拌糯小米蒸制成菜,供“团年”时合家品评,以米、肉为题讲四言八句求吉利。

南剧

南剧取施南府之“南”字而名。又因其音乐系由“南路”(似“二簧”)、“北路”(似“西皮”)、“上路(似“秦腔”)三大声腔组成,又与公傩戏、灯戏、本地山歌及祭祀音乐等汇融,故成为一种得具特色的剧种。南剧音乐由锣鼓谱和曲牌乐组成,角色分生、旦、净、丑四大行,文武兼备,文戏武唱,气功武术杂于其中。剧种多为传奇戏和历史故事剧,传统剧目近千。 8、傩戏

傩戏是在民间习俗的酬神还愿仪式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成的一种地方戏曲。以戴面具表演为特征;傩戏分“正八出”和“外八出”两种,“正八出”统属巫教仪式,“外八出”是有情节的折子戏和连台大戏。角色分生、旦、净、丑四大行,唱腔分高腔、平腔、哀腔、花鼓腔、山歌腔。傩戏以古朴、简单、生活化而受乡村人民喜欢。乡民逢酬神祭祖、祝寿、添子、婚丧、荣升、金榜题名、迎神赛会以及消灾求福、冲难去邪,皆演傩戏。

过社

土家人重视春社,即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社日前十天便有过社者,过社的主要活动有二,一是上坟祭祖,但祭扫新坟不过检;二是吃“社饭”,即用艾篙末、野蒜、地米莱、豆千粒、腊肉丁为佐料蒸制的糯米饭,亲邻好友,彼此馈赠以示和睦团结,社日禁锄犁,否则会妨农事。

陪十姊妹

陪十姊妹是土家族姑娘哭嫁的独特形式。新娘出嫁的头天晚上,爹娘邀请邻中的未婚姑娘9人,连新娘共10人围席而坐,通宵歌唱,故称陪十姊妹歌。十姊妹转坐一桌,首先由新娘哭“十摆”,新娘哭“一摆”,厨师在桌上摆一样菜,摆完后,其余九姊妹轮次哭,最后又由新娘哭“十收”,厨师再一样一样将酒菜收进,菜收完,陪十姊妹活动告结束。哭嫁的歌词内容很多,“十摆”、“十收”有哭祖宗之德,爹娘之恩,姐妹之谊,兄嫂之贤,故土之情等等,有时也哭骂媒人。音律多用七字八句的顺口溜。

西兰卡普

西兰卡普是流传在武陵山区土家族集散地的一种古老传统的土家工艺织锦。在土家语里,“西兰”是铺盖的意思,“卡普”是花的意思。西兰卡普即为土家族人的花铺盖,系土家族人民智慧和勤劳的结晶,被誉为土家族工艺美术之花。西兰卡普,在北宋时期就名噪一时,这种用棉纱彩织的布,当时是土司朝拜皇帝的一种贡品。同时,土家人也用来美化自已服饰。到了近代,色彩热烈鲜明,纹样丰富,成了土家姑娘的陪嫁品之一。据说,这种陪嫁品必须要新娘新手纺织,花样由新娘自已构思,图案是花鸟虫鱼和各种几何图表,织工精细,色彩绚丽、样式古朴典雅,质地精良。西兰卡普讲究花纹图案和做工精细。被面上的花纹图案,由各种彩色丝线纺织而成,花卉和图案达100多种。西兰卡普一般每幅宽约50厘米,3幅连缀可做被面,单幅可做枕巾、围裙、桌垫、脚被等。

过月半

土家人更重视过月半,素有“年小月半大”之说。本来是农历七月十五为月半节,但因过月半须全家团聚,并接回出嫁姑娘,这在时间上就有“婆家过月半走不脱,娘家过月半必须去”的矛盾,于是订七月初一至十五,均为过月半。过月半的主要活动是祭祖,以纸钱封包,写已故亲长名字,焚于户外,扬声呼名哀悼,以示敬送银钱,并以香、烛遍插小径,谓之路烛,化钱于野外,施给孤魂游鬼。

冬科喹

是流行在土家族青年男女中的一种小乐器,它的制作是简单,只要用三四寸长的小毛竹一节,凿四个小孔,内装一个小活舌,即可吹奏。

土家族青年男女都吹冬冬喹,一般在劳作间歇或闲暇时,或蹲在古树下,或立在小溪边、竹林中,或三、五人齐奏,或一人独奏,他们眼望长空,吹奏着自己的心曲,那种古想方设法悠扬的曲调,令人陶醉。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土家族有个妇女叫冬冬,她勤劳善良,心灵手巧,常常帮助另人织土花被面,织蛇皮花带,做鞋,缝衣,因此土家人都喜爱冬冬。后来冬冬的丈夫被抓去给土王爷相等王宫,冬冬的丈夫临走时说:“在桃花开的时候,我就要回来的。”到了春天,冬冬坐在桃树下,望着桃花开,等候丈夫回来,等得苦闷,她随手折了根毛竹,凿了小眼,留了活舌。对着桃花吹奏起来,以寄托对丈夫的思念之情。桃花开了,桃花落了,丈夫还没有回来。第二年也如此,第三年冬冬正吹小竹管时,飞来一只小喜鹊歇在桃枝上,对冬冬报信说:“不要吹了,丈夫死了,不要吹了,丈夫死了。”原来冬冬的丈夫被折磨死了。冬冬听得恶讯,也在桃树下活活哭死了。冬冬死后,每当桃花盛开的时节,在夜静更深的夜里,还可听到这悠扬凄楚的声音。

土家族人民为民思念冬冬,也照冬冬生前做的小竹管吹奏,同时把这小乐器取名叫做“冬冬喹”,“喹”是“吹”字的变音。

过赶年

南方人过春节多叫“过年”,而土家人的春节叫“过赶年”。赶年是土家人的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所谓“赶年”,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提前一天或两天(即腊月二十八或二十九)过年,对此土家人有自己的传说解释。

相传在明朝嘉靖年间,土家族先民随胡宗宪将军征计倭寇,一年,春节将至,倭寇未除。远离家乡的土家人在腊月二十九那天就提前过了年,总帅大犒将士,激厣斗志。将士们在丰盛的庆贺之后,养精蓄锐,军心大振。第二天(除夕)乘倭寇没有防备之时,发起进攻,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为了纪念祖先,土家族从此总是提前过年,并称之为过赶年,以此为每年最盛大的节日。

土家人过年,还要杀年猪、春糍粑、做点心。特别是这个年糍粑,很有特色。打糍粑多在腊月二十七这天,而且常常是左邻右舍几家人合在一起打,洋溢着欢笑与和谐。方法是:把糯米蒸熟后,用特制的粑槽、粑槌打糅,然后再压成扁扁的。糍粑打好后,总是五个一串串起来,另外还要做五个大粑,他们叫“库弄糍粑”。原来这种粑粑是用来向土五进贡的,后来没了土王,但习久成俗,也就相沿至今。据说,如果哪家不做大糍粑,一年都会不吉利。

六月六

古历六月初六日,是土家族纪念古代英雄覃厘的盛大节日。这一天,土家山寨喜气洋洋,杀猪、宰羊、打糍粑、做豆腐,把远方的客人接来家里作客,家里的衣服都拿出来晒一晒,女人们在溪流里洗头发,晚上灯笼火把,还要在摆手堂里跳摆手舞。

传说有一年,土家族聚居的地方闹饥荒,覃厘的老娘活活饿死了,有一晚老娘给覃厘托梦,要覃厘栽上一山南竹,在堂屋里练三年六个月的箭,等到鸡飞狗上屋的时候,把箭向北方射去,就可以射死皇帝,登上皇帝的座位。覃厘听了老娘的话,在后山栽了山楠竹,自己关起大门在堂屋里练箭,嘱咐嫂嫂等到满了三年六个月,看到鸡飞狗上屋就喊他。过了三年,嫂嫂等得不耐烦了,把黑狗放在屋上,把鸡赶得满天飞,然后高声喊覃厘,说是三年六个月了,鸡飞狗上屋了。覃厘听得嫂嫂的喊声,慌慌张张地开了大门,然后拉满弓,连发三枝箭向北方射去。箭一射出,后山的楠竹根根炸破了,他们还没骑上马背,射出的箭也没有射中皇帝。皇帝拔出钉在龙位上的简杆一看,上有“湖广覃厘”四个字,于是派兵马大元帅带五千兵开到上湖南捉拿覃厘。覃厘和嫂嫂躲进大山,躲了三年六个月,兵马大元帅好象海里寻针,没见覃厘的踪迹,安排回朝日期,谁知覃厘在山沟里洗澡,背上三务金龙闪闪被官兵看见了,于是被抓住解到京城,关进监牢里,嫂嫂也跟着到京控望覃厘,嫂嫂嘱咐覃厘说:“你只要说背上的金龙是画成的,皇帝就会放你。”第二天皇帝亲自审问。皇帝看到覃厘背上的金龙,本不敢杀他,问是生成的还是画成的,覃厘记得嫂嫂的嘱咐,答应说画成的,皇帝听说是画的微微一笑,吩咐刀斧手拖出去斩了,嫂嫂赶到杀场,抱住覃厘痛哭,血溅在她的衣服上、头发上。覃厘被杀之后,天地不分,日月不明,鸡犬不叫,皇帝知道杀错了,皇帝不穿龙袍,不登龙位,让覃厘的阴灵穿一龙袍、坐一天龙位,做一天皇帝。

土家族人在这天晒衣服也叫晒龙袍,就是覃厘做一天皇帝的传说,这天女人们洗头发,也是因为血油在嫂嫂的头发上留下的故事。现在土家地区流传有“三年都等了,却等不起六个月”等俗语都是指的覃厘的故事。

牛王节

土家族的祖先从事农耕较早,从古以来养成爱护耕牛、尊重耕牛的传统。每年古历四月十八日,定为牛的生日。这一天,土家族人都要给牛做生日,哪怕春耕生产很忙,到了四月十八那天,也要让所有的牛休息一天,还要给牛煮稀饭,主人还要恭恭敬敬的念一首《祝牛王词》。 据说念到这里,老牛眼泪汪汪,感到主人讲到它的内心之处。

相传,牛王原是天的一员神将。一天,他陪着玉帝在南天门观看凡间风景,当他看到凡人没有饭吃,一个个面黄肌瘦,就向玉帝求情,给凡人送粮食种,让凡人吃胞肚子。玉帝答应了牛王的要求,但嘱咐说:“叫凡人三天吃一餐吧。”牛王欢欢喜喜来凡间,给凡人送了许多种子,并教给耕种的方法,但他慌慌张张把玉帝的话传错了,说一天吃三餐。凡人有了粮食,一天吃三餐,肚子胞了,日子过好了,个个吃得肥胖胖,没有事做,敲着鼎罐盖唱歌,闹得玉帝不安宁。一天,玉帝对牛王说:“凡人吃了饭没事做,你到粮食地里撒些草籽种,后业粮食地里长满了青草,薅薅草草吧。”这回牛王又把玉帝的话听错了,走一步撒三把草籽种,后来粮食地里长满了青草,薅也薅不完,人们边薅骂,骂玉帝害死了凡人,骂得玉帝不耐烦。一天,玉帝把牛王叫来说:“都是你把好事做坏了。凡人功夫做不完,你下界帮凡人拉犁拉耙做阳春去吧,饿了就吃地上青草。”四月十八这天,牛王下凡了。从此以后,后王老老实实地给凡人做事,帮助凡人拖犁拉耙,一年苦到头不得歇气。饿了就吃青塞肚皮。人们为了报答牛王,于是把四月十八日定成牛王的生日。 “四月十八牛歇驾”,直到现在,这个古朴的风俗还牢牢保持着。

堂屋

土家发居一般依山而建,律明三暗王布局,两厢吊脚楼,正房中间为堂屋,堂屋上设香盒(神龛),供奉名路神主。堂屋子是土家人祭祀活动的神圣之地,也是举办婚丧嫁娶重要仪式的场所。尤其是每遇年老亡故的丧事,土家人都要在堂屋举行跳丧舞的悼念活动。土家人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因而丧事喜办,用欢快热烈的跳丧舞悼念亡灵,活跃气氛。所以,《随书》志上说:“老人死,置尸棺舍,领里少年,各持弓箭,绕棺而歌,以箭扣弓为节,歌其生平乐事以致终卒。”从这段史志看,这很可能是巴人最早的“跳丧舞”,其意是远古的人们用弓箭驱邪防鬼,为亡者歌功颂德,相似于现在人们为死者开追悼会。

呵呵,有意思的问题。五更天相当于清晨的5点到7点,至少我知道在清朝的早朝时间是这样的(因为清朝的历任皇帝大都比较勤奋),都要五更上朝,那时皇帝和大臣确实比较辛苦,有的家住的远的担心迟到甚至要半夜爬起来。其实早朝制度也不是绝对的,要看皇帝自己是否亲政和勤勉。最著名的是明神宗万历皇帝23年没有上朝,虽然他不来,但是政务还要办,大臣们还是要来的,只不过我想时间可能不会那么早了。

转一篇相关的研究文章,虽然比较长,但还是长见识的,耐心看看:

官方假日和办公时间

这一节主要限于官员阶层的正常时间表,因为每一个官员的工作时间表显然不必相同——他的职位可能是忙碌的,也可能是清闲的。还有,时间表也可能因为国家是在和平时期或处于危急状况而有所改变[1]。夏天的时间表和冬天的时间表也会有季节性的差异。并且,即便正常的时间表也不能永远同样严格忠实地遵守。一个懒惰的统治者或官员常常不能按时办公或视朝,而一个勤谨的皇帝会日夜不休地工作。记录这些变化,我们可以开始描述讨论时间表的正常实施情形。

首先,我们要问,在传统中国是否有相当于星期天的例假日?答案是有的.在汉代,官员在每五天之中可以有一天不办公,这个假日称为“休沐”[2],下至隋代仍然奉行这一个假日。不过在汉代以后的分裂时期,南方中国曾经有所改变;我们知道,至少建都在今日南京的梁朝曾经规定每十天之中才仅有一次的例假[3]。自唐至元都奉行这一个规定。这些假日称为旬假或旬休,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和最后一天(即二十九日或三十日)[4]。明、清时代再进一步削减,完全废去这一类假日的规定(直到民国时期,星期天才成为官方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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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例如:在南宋初年的危急时期,官员在假日也要留在官署。参考《宋会要稿》,“职官”六十,页15。

[2] 例子见《汉书》卷46,页11下;卷50,页12上;又见《后汉书》卷74,页3下。

[3] 清代类书《渊鉴类函》卷123,页37下—38上,载梁刘孝绰“旬假”诗;又载隋江总诗,起句是“洗沐惟五日”。江总原仕于陈,但这首诗可能在隋代时作。

[4] 《唐会要》(《丛书集成》本)卷82,页1518—1521;《通制条格》卷22,页4上。

我们如何解释中国历史上对例假日的不断削减?可以想得到的简易答案有两个:第一,这种改变可能反映出需要由公务员处理的政府职责(或许是繁文缛节)长期的增加;第二,中国历史上可能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皇帝对待他的官员越来越像一个严厉的主人.大致说来,这些解释可以用于统治权力较前代集中的明、清时期。唐代的事例则有所不同,因为如我们将要谈到的,唐代的节庆假日和其他假期相当多。

要了解从五天之中有一天假期的汉制转变到在比例上只有一半的唐制,我们必须考虑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官员的住所。可以断言的是,汉代官员习惯上住在他们的官署,而不是住在家里[1]。因此在理论上,虽然平常他只在清早和傍晚正式办公[2],但是在日夜的任何时间他都可以处理公务。由于大部分官员住在他们的官署,休沐的假日对于家庭在一定距离内的官员来说,等于是一个回家的休假。

根据史籍所载的例子,在这样的一个假日里,一个清廉的官员由于无力乘车或乘船,会步行回家。一个喜欢交际的人在回家途中,会首先拜访他的亲戚朋友[3]。无疑地,很少官员会不肯休假。下述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例外,有趣而且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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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1938),页351—353。

[2] 《说文》对“申”(下午三时至五时)的定义“吏以铺时听事申旦政也”,也反映了这个事实。参见《说文解字诂林》第十四下,页6643下—6647上。

[3] 《后汉书》卷106,页12上。

前汉时期,薛宣守左冯翊(一个邻近首都的郡),在夏至或冬至,所有官员都休假,只有贼曹掾张扶不肯休假,照常坐曹治事。因此,郡守薛宣下了这样的一个教令给他:“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来久。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壹笑相乐,斯亦可矣。”张扶因此自觉羞愧,而其他的官属则赞美这个教令[1]。

汉代以后,可能继续有一段时期官员必须住在官署里。这可以用公元3世纪曹魏时期的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一个苛刻的官员不肯给一个属僚一天的假期去探望他生病的父亲,而这个属僚的父亲就住在官署附近。大司农王思在他年老的时候变得疑心很重,当这个属僚因为父亲病笃而要求请假时,王思生气地表示:“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第二天,这个属僚的父亲死了,王思一点也没有悔恨的意思[2]。

在南北朝时期,当官员开始编组在夜晚到官署轮值时(这个方法在此后的帝制时代中国一直施行),休假的制度就可能有了改变。从唐代开始,官员习惯上是上午或上、下午在官署里,然后回家。当然,如果是一个朝会的日子,京城里的官员会先在清早上朝,然后才到他们的官署。由于大部分的官员和他们的家庭住在一起,因此没有必要每五天作一次短期的休假.而且,由于官员留在官署的时间减少,削减例假日似乎也是公平的。

除了类似星期天的休假外,政府的法令也规定了节庆的假日。在唐、宋时期,有放假一天、三天、五天或七天的大小节庆。最长的是新年和冬至,各放七天。在唐代,据我统计,一年共有五十三天的节庆假日,包括皇帝的生辰放假三天,佛诞和老子的诞辰各放假一天[3]。宋代有五十四天这样的假日,但只有十八天被指定为“休务”,可以推测到其他的假日至少有一部分时间要照常办公[4]。宋代不认为佛诞和老子诞辰是法定假日,这可能反映佛教、道教影响力的衰退。

元代规定有十六天的节庆假日[5]。明、清时期,节庆假日起初甚至比元代还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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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书》卷83,页4上—5上。

[2] 《太平御览》卷634,页2下。

[3] 仁井田升《唐令拾遗》,页732—735。

[4] 《宋会要稿》“职官”六十,页4上。

[5] 《通制条格》卷22,页4上。

法令最初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新年、冬至,还有皇帝的生辰[1]。实际上,端午节和中秋节也变得重要了。不过明、清时期的主要改变是采用了长约一个月的新年假或寒假。钦天监的官员会选择十二月二十日左右的一天,作为全国官员“封印”的日子。大约一个月之后,又会宣布另外一天来“开印”[2]。在这一段期间,官员仍要不时到他们的官署,但是司法案件完全停止处理。寒假可以看作是对例假日和节庆假日损失的补偿。

当个人为了执行对家庭和宗族的责任时(例如,近亲的婚丧),政府的法令也规定有回家的休假和相类似的假期。最宽大的是唐代的规定,包括[3]:

一、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的定省假(不包括旅程);父母住在五百里外,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

二、儿子行冠礼时,有三天假期;如果是亲戚,则有一天。

三、儿女行婚礼时,有九天假期,不包括旅程;其他的近亲行婚礼,则分别有五日、三日、一日的假期。

四、父母亲去世,强迫解官三年;如果是军职,则为一百天。

五、其他的近亲去世,分别有三十日、二十日、十五日或七日的假期;如果是远亲,则分别是五日、三日或一日。

六、亲身受业的老师去世,给假三天。

七、个人的忌日,给假一天。

八、在五月有十五天的田假,在九月有十五天的授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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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会典》(万有文库本)卷43,页1235—1236;《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92,页1上—6下。

[2] Derk Bodde,tr.,Annual Customs and Festivals in Peking as Recorded in the Yen-Ching-Sui-Shi-Chi by Tun Li-Ch'en(1936),p.95.

[3] 《唐令拾遗》,页736—749。

除了最后一项,这些规定似乎大部分为宋代所遵循。明、清时期,许多这些假日或者完全取消,或者成为特殊的,必须等待皇帝的批准[1]。唯一完全严格执行的规定是,父母亲去世之后强迫解官三年[2]。这些改变似乎显示了个人对皇帝及父母亲责任的增加或不断强调,相对的忽视了其他的社会关系——譬如对其他亲戚和老师的责任。这显然是明、清时代道德的一个特色。

关于每日的工作时间表,令人觉得有趣的是地方政府长官的地位有很多地方都像皇帝。这种类似甚至从他们官署建筑构图的相像反映出来(当然,在比例上完全不同)[3]。一个地方衙门,就像皇帝的宫殿,在前面有大门和庭院,两侧有警卫和属僚用的小户间,大堂相当于皇帝的正殿,主要用来执行仪式和其他正式的事情。二堂相当于皇帝的其他殿堂(特别是后殿),主要用来完成每日的职务。在一个小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个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皇帝也会为了同样的目的,指定一个内殿或事务室,虽然不称为签押房。衙门后面的部分,用作长官家庭的住所,相当于皇帝后妃的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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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会典》卷5,页115—116;《大清会典事例》卷296,页l上—2上。

[2] 皇帝可以要求官员在丁忧结束以前回复原来的职位,称为夺情起复(或简称起复),但只有在军机紧急时才能如此。大致说来,唐、宋时期使用这个方法要较后代为多。

[3] 地方政府衙门的肄筑设计图常见于地方志。

皇帝的时间表通常从清早的朝会开始。仪式性质的集会通常在节庆的日子,或每隔三天(三日、六日、九日)、五天(五日、十日)举行。比较不正式的集会则在其他各天甚至每天都可以举行。朝会的时间早得惊人,约在早上五点或六点。如果朝会到七八点才举行,就被认为晚了。清代皇帝常在北京城外有名的圆明园视朝,许多官员为了准时到达,必须半夜起床。大致上,清朝的统治者相当忠实地遵守这个早朝的时间,这一事实无疑有助于清代成为一个稳定而长久的朝代,虽然它是外族[1]。

不过,清朝皇帝的榜样并非一定为地方官所仿效,虽然他们在自己的官署或者会依据类似的一个时间表。甚至当雍正皇帝对各省长官作特别严密的监察时,官员工作仍然十分弛慢。根据雍正朝刊刻的《州县事宜》[2],许多府、县官简直都不在早上开始办公。《州县事宜》要求他们改革,至于效果如何,那就很难说了。

中央政府通常用鼓或钟宣告办公时间的开始(或结束)。地方政府,特别是府、县级,一般使用声音比较不威严的传梆和打点[3]。在笞打的处罚下,衙吏和差人不得不准时到衙。在元代,权相桑哥甚至在相府严格地使用这个方法对付他的属僚;有名的艺术家兼学者赵孟頫就曾因为在晨钟之后才到达而受笞打。在赵孟頫向更高层的机关控诉之后,桑哥才把这个处罚限于曹吏以下[4]。

对于官员的升迁,服务的时间(劳)和服务的表现(功)同样地受到考虑。至少早在汉代,就已经如此规定了[5]。不过,从哪一个朝代开始,政府使用签到簿让官员签到,则不十分清楚。在元代有一个例子,政府仓库的官员、胥吏和警卫必须在所谓“卯酉文历”上签到[6]。明、清时期,在许多机关里,使用类似的签到簿似乎已成常例。在唐代,定期值夜的官员要在“直簿”上签到,这种直簿大概在较早时期已经存在[7]。有时候值夜只不过是虚应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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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会的日子和时间的规定,见各朝的法令,如《唐会要》卷24,页455—458。清代朝会的简略叙述,见震钧《天咫偶闻》(1907)卷1,页2下—4上。

[2] 宦海指南本,页9下—10上。

[3] 蔡申之《清代州县故事》,《中和月刊》2卷(1941)10期,页73—74。

[4] 《元史》卷172,页6上。

[5] 大庭修,“汉代における功次による升进について”,“东洋史研究”12卷(1955)3号,页14—28。A.F.P.Hulsewé,Remnants of Han Law, Vol.I(1955),p.47。

[6] 《通制条格》卷14,页5。

[7] 《唐全要》卷82,页1516。

譬如在北宋时期,四馆的官员常常冒称肚子痛来躲避值夜。结果馆阁的值夜签到簿“宿历”得到了“害肚历”的外号[1]。

当然,一个谨慎的官员不只遵守办公时间,而且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工作时间。我要引用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内的工作时间表作为例子,当时他正领导平定太平军的战事。曾国藩在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十九日的日记记载[2],他决定他的每日时间表必须包括下列各项:

上半日 见客审貌听言 作折核保单

点名看操 写亲笔信

看书 习字

下半日 阅本日文件 改信稿

核批札稿 查记银钱账目

夜 间 温诗、古文 核批札稿

查应类事目

曾国藩又决定在早上特别留意吏事和军事,下午特别留心饷事,晚上则专心于文事。大致上,从他的日记可以看出来这是他每天工作的方式,虽然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些变化。我还要补充一件事,为了平衡他的工作,他每天要下一两局的围棋.但是由于他不是一个特别高明的弈手,因此他只是偶尔玩玩,可能不花很多时间。很显然,他非常勤劳谨慎地恪尽他的职责,他的榜样影响了很多和他同时的人。

曾国藩是一个谨慎的家长,他不仅为自己订下了工作时间表,对他的家人也是一样。根据他幼女的自传[3],1868年他在两江总督任内时,他为家里的妇女订下了这样的一个时间表:

早饭后 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 食事

巳、午刻后 纺花或绩麻 衣事

中饭后 做针黹刺绣之类 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 做男鞋、女鞋或缝衣 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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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梦溪笔谈》(《四部丛刊》本)卷23,页5下—6上。

[2] 《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十四,页41下。

[3] 《崇德老人八十自订年谱》,页6。

家中的男子则要做四种功课:看、读、写、作。曾国藩亲自验功,有些功课每日验一次,有些几天一次,有些则每月一次。

这使我们联想到帝制时代中国学生的时间表。中央官学(太学或国子监)学生的待遇大致和官员相同,同样地有相当多的假日[1]。这些学生的数量不多,多半是数百人,而数千人的时候较少。大部分学生在私学私塾读书,他们在上、下午都用功,只有主要的节庆才放假。明、清时期,私学私塾也有大约一个月的新年假或寒假。

和学校的时间表有关的,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教育史上通常被忽略的一点,那就是农家子弟的学校只在农闲季节上课。汉代的作品《四民月令》[2](这本书主要是业农者的时间表)载,九岁到十四岁的幼童要在一月、八月、十一月人小学,十五岁到二十岁的成童要在一月和十月人大学。唐代的中央官学学生,在五月也有十五天的田假,在九月也有十五天的授衣假,显然是为了适应来自农村的学生。在宋代,农家子弟就读的乡下学校称为“冬学”,因为这些学校只在冬天开课[3]。冬学这个名称甚至现在仍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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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代的学生必须在旬假的前一日考试,《唐令拾遗》,页274—276。每月的一日和十五日是明代国子监学生的例假(《南痈志》卷9,页4;《国子监志》卷43,页21上)。

[2] 《全后汉文》卷47,页1上—8上。

[3] 瞿宣颖《中国社会史料丛钞甲集》(1937),页815。

僧侣和道士的作息时间表比较严格,原因是他们具有自治团体的性质。僧侣每年的时间表中最引人注意的项目是源于印度的“夏安居”。从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僧侣必须留在他们自己的寺院里。对这个要求的解释是:在夏天的几个月里,行脚僧会遭受豪雨之苦,或者他们会不知不觉地犯下杀生的罪恶[1]。前者的确是在印度比中国容易发生,后者也有这种可能。但是这个规定却在中国实行了好几个世纪,特别是在唐、宋时期。“夏安居”以在各自寺院里的一餐大斋为开始,也结束于各自寺院里的一餐大斋。

在寺院里,用钟和鼓来宣告每日时间表的时刻,而且寺院准确的钟声也实在有助于邻近的俗人。有些僧侣的确负起唤醒人们的责任,在每天早上打铁牌子或敲木鱼。在宋代,他们在首都里极其活跃,不只用他们的工具唤醒人们,并且报告气候是晴朗、阴晦或下雨,以及各个清晨朝会的类别。每一个报晓僧都有他们自己的地区,并且不时沿门向区内的商店和住家求乞斋粮[2]。

寺院的生活应该是安静的,但是在节庆和每月的初一、十五却非如此。这时寺院会打开大门让人们来烧香。在一些节庆的日子里,这些地方变成忙碌嘈杂的市集。僧侣也必须在一定的时间里携带些小礼品去拜访他们的施主,以募化施舍。这和报晓僧以服务换取的施舍有所不同。还有,认为僧侣在其他方面完全寄生的想法是不对的。对晚唐和宋初的禅僧来说尤其不对,他们遵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定[3]。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时期,当寺院富有的时候,僧侣会从事相当规模的放款或其他商业活动。中国有几种醵金制度似乎源自寺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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